从一个案例看材料特征对实用新型构造的影响

更新时间:2017-01-10 18:05 点击: 1056



摘要:实用新型仅保护对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单纯材料的替换通常不会引起产品构造的变化。但是,看似简单的材料替换,有时也会对产品的构造产生影响。本文通过一个相关案例的介绍和分析,阐述材料特征对实用新型构造的影响,从而抛砖引玉,为读者提供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视角。

关键词:实用新型、材料特征 构造 影响

 

一、案情简介

涉案专利涉及一种轻质防水隔热复合板,如上图 所示,其独立权利要求如下:1.png

一种轻质防水隔热复合板,包括模压成型的泡沫底板(1)和硬质面板(2),其特征是泡沫底板(1)的一表面和硬质面板(2)的底面用防水粘结材料牢固粘结形成防水粘结层(3),泡沫底板(1)的其他表面覆盖聚合物水泥基粘结防水材料(4)。

现有技术亦公开一种轻质防水隔热复合板,如上图所示,其包括由膨胀珍珠岩或者泡沫水泥等隔热材料制造的隔热层1,用水泥、沙或者石灰、沙或者菱苦土、沙等材料制造的保护层2,隔热层1的外表还覆盖有一层使用沥青或者树脂以及其它一些能彻底防水的材料做成的防水层3,这层防水层3对屋面隔热板进行了彻底的防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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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分析

 

本案中,涉案专利和现有技术都涉及轻质防水隔热的复合板,都包括隔热层(或泡沫底板)、保护层(硬质面板)和防水层,两者的区别表面上看也仅在于涉案专利将泡沫底板其它表面(即底面和四周侧面)的防水粘接材料用另一种不同的已知材料替换。换句话说,从表面上看,涉案专利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仅在于将所述防水隔热复合板中的沥青或树脂防水材料替换为水泥基粘接防水材料。但仔细研究,上述的材料替换实际对产品的构造产生了影响。

我们知道实用新型仅保护针对产品形状、构造提出的改进技术方案,其中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关系。构造的含义不仅包含产品有多少个组成部分,各个组成部分是什么,还包括这些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组织关系怎么样。所以无论是组成部分数量发生变化 ,是单个或多个组成部分的替换,还是各组成部分之间组织关系的变化都会引起产品构造的变化。

本案中,现有技术涉及的复合板实质上包含有三个组成部分,即隔热层、保护层和防水粘结层,并且由于其隔热层的六个表面覆盖的都是同一种防水材料制作而成的防水层,所以这六个表面之间的关系也是对等的。而涉案专利则不同,其通过在泡沫底板的上表面上覆盖防水粘结材料制成的防水粘结层,而在泡沫底板的“其它表面”覆盖聚合物水泥基粘结防水材料,由于在泡沫底板的不同侧面覆盖不同的防水材料层,使得涉案专利的复合板实质上包含有四个组成部分,即泡沫底板、硬质面板,“用第一材料制作的第一防水层”和“用第二材料制作的第二防水层”,同时也使得泡沫底板的六个表面之间不再是对等关系。也就是说,涉案专利通过在泡沫底板的不同表面使用不同的防水材料,使得涉案专利产品的组成部分的数量和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组织关系区别于现有技术中的产品,这种区别已不是已知材料的简单替换,而是通过部分材料的替换产生了一个具有不同构造的新产品。

由此可见,在涉及已知材料特征替换的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中,不能仅从表面上来看这种材料替换,还应当深入考虑所述材料特征的替换是否能够给产品带来构造上的实质性变化。如果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将现有产品中一个组成部分的局部材料替换为另一种已知材料使得该组成部分实质上变为两个组成部分,或者是将由不同材料组成的多个组成部分整体替换为一种已知材料使得该多个组成部分实质上变为一个组成部分时,那么就应当考虑由这种材料替换所带来的产品构造的变化是否是实质性的,如果是,那么该技术方案就具有实质性特点。